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现对农产品检测服务实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组织对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进行排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在基地环节抽取农产品样品进行检测,结合监测数据开展风险点分析,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与建议。
三、项目完成期限:2025年11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四、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以种植业产品为主,开展农产品检测不少于400批次。
(二)工作及时间要求:供应商协助配合抽样工作,承担样品购买费。供应商在收样后7-10个工作日完成对样品的检测。若出现不合格样品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发出不合格结果通知单,并配合做好不合格样品的复检。复检结果与供应商出具的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向采购人提交一份检测结果原因分析说明。另外数据汇总表和结果分析报告根据采购人要求阶段性提供。
(三)其他要求: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及个人不得引用、公布、泄露检测结果及相关信息。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检测、数据汇总与分析、结果报送等工作,并就相关工作接受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督和检查。
五、询价控制价:20.79万元。
六、报价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CMA、CATL资质且具有丰富的相关项目经验;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有效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单位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三)CMA、CATL资质证明;
(四)近三年从事相关项目的业绩材料;
(五)报价单。
八、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二)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本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次采购采用询价结合项目经验。采购人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依据报价和项目经验确定中标人。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79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受理,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5号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711办公室。
十、公示期限: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5号),陈先生0576-88519185。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5日